导读:由于按照规定,马路菜市场不能核发“营业执照”“市场名称登记证”等,因而一直处于合法农贸市场体系之外,疏于日常监管,成为城市管理中的“顽疾”。
菜市场建立食品检测室,切实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
提及马路菜市场,人们对它的存在并不陌生。由于按照规定,马路菜市场不能核发“营业执照”“市场名称登记证”等,因而一直处于合法农贸市场体系之外,疏于日常监管,成为城市管理中的“顽疾”。与此同时,因其出售的农产品、水产品等价格相比正规农贸市场要低,受到周边市民的欢迎。因此,尽管多年来政府职能部门开展过多次综合治理,却犹如水中的“葫芦”,按下去又浮上来,屡屡死灰复燃,尚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在笔者看来,马路菜市场除集“脏、乱、差、堵”于一体、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有损城市形象外,因其流通的熟食制品、食用农产品等缺乏有效的卫生检测和质量保障,也会对市民身体健康构成潜在的危害。加快城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势在必行。
建议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充分发挥现有食品快速检测流动车的作用。按照规定,凡是农贸市场摊位在100个以下的小农贸市场(指合法市场)实行检测室共享,偏僻农村的合法小菜场可以委托形式送检至附近快速流动车上检测或工作人员直接抽检。对于马路菜市场,可利用当地网格员、民间组织机构采样品委托送检。职能部门应予以配合和免费检测,并将检测出不合格的农产品告知送检机构,公示于众。
二是以开展“城中村”改造、“大拆大整”专项行动为契机,通过整体推进马路菜市场周边旧村、危房、违法建筑等的改造重建,从根本上遏制马路菜市场乱象产生的土壤。同时,重新规划、迅速启动配套农贸市场建设,解决周边市民买菜难的实际问题。
三是切实加快城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根据《温州市城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按照“改造升级一批,取缔关闭一批,新建扩建一批”的总体思路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改造提升和综合治理。如重新设计布局农贸市场内摊位,将多余摊位用来安置原马路菜市场经营户,将其纳入规范管理范围。
四是对于个别经由部门论证、当地群众公认的需要暂时保留的马路菜市场,必须加快与市场管理机构签订托管协议,按照农贸市场日常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把责任落实到人,按规定要求建立食品检测室,配备检测工作人员,切实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
(原标题:加快城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
(来源:温州日报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