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围绕建立完善供港澳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积极探索,推动形成了多方主体主动参与、多种要素发挥作用的供港澳食品安全合作共治共享新格局。
据了解,香港《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以下简称《规例》)涉及供港食品584种/类,其实施对食品农产品供港影响重大。自《规例》颁布以来,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内加强与地方部门的联动,对外深化与港澳部门的协作,全力促进供港澳食品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形成。
今年4月20日,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举办了有全省12个部门参加的广东省保障香港《规例》平稳实施跨部门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该局局长詹思明在会上表示,要从创新质量供给、创新监管方式、创新管理手段三方面着手,不断提升供港澳食品质量管理水平,促进供港澳食品合作共赢,共享供港澳食品质量安全红利,推动供港澳食品服务民生。
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框架下,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挥牵头单位作用,与相关成员单位加强协作,各部门各司其职,从而达到共同目标。
各方以源头治理为前提,共筑供港澳食品质量安全第一道防线。检验检疫部门坚持关口前移,对供港澳食品种养殖原料基地严格实施备案准入和年度审核管理。2016年上半年共取消37家基地和3家加工厂备案资格,暂停7家基地原料供应资格,责令11家基地限期整改。检验检疫部门加强与相关联席会议单位对违规企业的联合调查与处置,重点整顿农药销售、使用环节等。
同时,检验检疫部门严格实施从原料基地、加工环节、运输到关口全供应链的严密监管,执行针对性质量安全监控计划,实施重点监测和出口前抽检。2016年开展供港蔬菜农药残留专项监测,将获得10万多个检测数据;海洋渔业部门实施年度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每年抽检水产品样品近万个。卫计委、食药监等部门也通过风险监测与风险分析,开展风险监控,排除风险隐患,实现有效监管。
此外,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目前已在东莞、中山、等地建成6个国家级供港澳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还联合农业部门积极探索将示范区建设与“信誉农场”发展相结合,建立“粤港共治示范区”合作新模式。
“合作与共赢”,一直是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港澳特区政府相关部门的共识与行动。各方通过建立“三项交流制度”(高层互访制度、联络员制度和技术交流制度)。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詹思明等领导多次与香港食卫局局长高永文等高层面对面会谈,就《规例》实施情况和建立更紧密合作关系等议题进行沟通。澳门民政总署管理委员会主席戴祖义就职后即访问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通过频密的高层互访,粤港澳三方在合作上形成默契和联动,共同保障了广东食品安全顺畅供应港澳市场。
在粤港、粤澳现有良好协商机制的基础上,三方将继续探索建立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资讯互换、结果互认、监管互助”的“粤港澳共治”合作新模式。
摘自: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