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壤质量
有关土壤质量及评价体系的研究进展一直受到普遍的关注,对其定义曾有系统的总结与评述。美国国家研究委员会于1993年给出了土壤质量的定义,认为土壤质量是土壤“调节土壤生态系统及外部环境影响的能力”;美国土壤学会给出的定义略有差异,认为土壤质量是“在自然或人工生态系统内,某种特定土壤维持植物和动物生产力、保持和提高水质和空气质量、支撑人类健康和生活环境的能力”。一些学者对上述定义提出了诸多质疑,甚至认为上述定义与大气质量和水质的定义相距甚远,应该给出一个与大气质量和水质可比较的土壤质量的定义,将其定义为“影响其使用价值的土壤之化学、物理学和生物学性质”。中国学者在研究和实践中对土壤质量的定义做出了有相当深度的思考,认为土壤质量包含了“土壤维持生产力、对人类和动植物健康的保障能力,是指在由土壤所构成的天然或人为控制的生态系统中,土壤所具有的维持生态系统生产力和人与动植物健康而自身不发生退化及其他生态与环境问题的能力,是土壤特定或整体功能的综合体现”;另一种定义认为,土壤质量是“土壤保证生物生产的土壤肥力质量、保护生态安全和持续利用的土壤环境质量以及土壤中与人畜健康密切有关的功能元素和有机无机毒害物质含量多寡的土壤健康质量的综合量度”。简言之,土壤质量是土壤肥力质量、土壤环境质量和土壤健康质量三个既相对独立、而又相互联系组分的综合集成。土壤肥力质量是土壤提供植物养分和生产生物物质的能力;土壤环境质量是土壤容纳、吸收和降解各种环境污染物质的能力;而土壤健康质量是土壤影响和促进人类和动植物健康的能力。从土壤质量评价的实用角度出发,也有将其简单地归并为土壤肥力质量和土壤环境质量两个部分的,而将土壤健康质量包含于土壤环境质量之中,从而更有利于阶梯式评价标准(背景~沾污一污染)的建立。
2.土壤环境质量
土壤环境质量是环境科学和土壤环境保护研究中的热门课题,是环境土壤学的核心内容,它是土壤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土壤质量一样,土壤环境质量目前亦是一个发展中的概念,尚无统一的认识。除了茸述所涉及的描述外,一般而言,它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土壤自身性状对其持续利用以及对其他环境要素,特别是对人类或其他生物的生存、繁衍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适宜性,是土壤环境“优劣”的一种概念,是特定需要之“环境条件”的量度。它与土壤的健康或清洁的状态,以及遭受污染的程度密切相关。土壤环境质量依赖于土壤在自然成土过程中所形成的固有的环境条件、与环境质量有关的元素或化合物的组成与含量,以及在利用和管理过程中的动态变化,同时应考虑其作为次生污染源对整体环境质量的影响。很显然,我们必须保持土壤在一种健康或清洁的状态,这样才能使其适应于农业生产,安全而有效地使用废弃物和工农业副产品作为土壤改良剂,同时在土壤由于人为活动而受到污染时,必须进行适当的修复,以减少其白身以及对大气、水和植物等的不良影响。人们应当认识到,对土壤环境质量的概念性解释有可能随土地的实际使用状况而变化,即其“优劣”是相对的,对农业和非农业土壤来说也并非总是相同的。同时,在土壤环境质量的研究中亦有诸多需要考虑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
(1)“清洁”(可接受的、容许的)或“不清洁”(不能接受、不容许的)土壤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性质与过程是什么?这里的“清洁”或“不清洁”是一种相对概念,写土壤类型和性质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是针对特定的参照物或目的而言的。当没有明显的人为化学品干扰时,一般认为该土壤是清洁的,理解这一点有助于解决对高背景值土壤的认识问题。
(2) 根据土壤对其他环境要素的影响,如何来表征和调控土壤质量?凤险评价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但在评价中至少需要掌握两个基本点,一是识别有无引起风险的过程;二是量化可能发生的风险。由于风险评价过程中固有的不确定性,因而根据土壤对其他环境要素的影响所表征的土壤环境质量有一定的局限性,对特定要素或指示物所确定的土壤健康质量,并不一定适用于其他情况;即使同一要素或指示物在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时,也可能产生新的风险。目前在土壤环境质量的评价中,大多应用“临界值”或“毒性限量”,这些指标体现了特定条件下的土壤健康质量(即在特定条件、特定用途下所确定的土壤有毒物质的限量或临界含量);然而,制订有利于土壤资源自身保护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问题,应是土壤环境质量调控中的重要内容。
(3)对于人为施用废弃物或副产品作为改良剂的土壤,应该如何评估其环境质量?一方面,作为土壤改良剂的大多数废弃物,在环境方面人们最为关心的是一些元素(例如B、F、Se、重金属等)和有机化合物(特别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对生物的毒害和对食物链的污染,以及过量氮、磷通过淋溶、侵蚀和径流进入地表水和地下水,从而有可能引起水体的富营养化;另一方面,作为改良剂的某些废弃物对土壤质量具有改善营养状况、物理条件、酸碱性等的潜在效应,从而缓解土壤作为次生污染源对其他环境要素的影响。
(4)在基础土壤学和环境科学方面需要哪些重要的提升从而可改善对土壤环境质量评价的能力?多年来,土壤科学和环境科学家对许多土壤潜在污染物的地球化学循环进行了有益的探讨;然而,所获得的数据大多较为零散,而且主要集中于农业土壤和农业污染物。这些数据在科学家和标准与政策制定者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理解,从而限制了科学研究成果向公众意识和政府决策方面的转化。同时,对土壤中污染物行为的描述,大多停留于“黑箱”阶段,缺乏对反应机理的深入研究,限制了对土壤环境质量评价的准确性与前瞻性。清楚地阐明污染物在土壤中的反应行为和影响因素,特别是要预测某些行为(例如重金属反应的滞后效应和可提取态的时间效应·有机污染物的结合残留、复合污染等)的长期效应,是基础土壤学和环境科学在摹础研究方面所面临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5)在土壤环境质量问题的讨论中,土壤、环境等领域的科学家如何能达成共识以发挥更大、更有影响力的作用?在判断土壤环境质量和根据土壤的污染程度决定是否需要采取修复措施方面,土壤、环境等领域的科学家必须给出客观的、肯定的意见。在此过程中,应注意发展快速检测方法、试验方法以及污染物在土壤中的迁移、转化与预测模型,使土壤和环境科学家在研究土壤过程与改善环境质量的决策中发挥相互补充、相互支撑的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