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您好,欢迎来到广州分析测试中心科力技术开发公司!
 购物车(0)   [免费注册]  [会员登录]  联系我们 | 在线留言
热门关键字:国家标准物质环境标准样品标准溶液化学对照品进口标准品天然产物对照品药品对照品
订购产品/资料中心:

新闻中心

news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广州总部
  • 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37号楼214室(广东省科学院内)
  • 电话(总机):020-87684186 
  • 联系QQ:中广测标准品 2216645544
  • 销售部(分机): 
  • 广东省/港澳地区: 605、607、609
  • 全国(广东省以外) :604、608
  • 市场部(分机):615、616
  • 采购部(分机):601、602
  • 进出口(分机):612、613
  • 传  真(分机): 606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环保部发布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三类企业利好

  • 发布日期:2016/11/15 9:59:43 阅读次数:1344
  •   导读: 环保部于11月8日发布了《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和《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12月6日。
      

      《办法》条理清晰可实施性很强,为“土十条”的进一步延伸和细化,为未来《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出做铺垫。土十条为土壤修复制定了一套比较完善的行动框架。本次出台的《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则对具体的调查、风险评估、治理和监督管理以及罚则等方面的内容进行细化。两则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也是对“土十条”中明确提出要制订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和在2016年底前发布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兑现。
      
      2016年3月10日,《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建议稿就已经在起草,初步拟订在今年内环资委内部初审,2017年提交给人大常委会,纳入常委会的立法计划,完成提请和审议的任务。本次《办法》的颁布或可看成政策落地的一个试水。
      
      《办法》要求污染地块每年一查,农业用地10年一查,持续督导护航土壤修复工作开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规定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的1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的污染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等土壤环境管理工作情况报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农业用地要求,由环境保护部负责建立土壤污染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会同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制订调查工作方案。
      
      《办法》推出打开全国污染状况详查前奏。环保部长陈吉宁在11月4日的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上表示,要在2020年前详查土壤污染状况。并给出时间点“2018年底,农用地的污染情况要查明;2020年底前,要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的分布及其环境风险的情况”。本次《办法》的推出明确要求各地对于污染地块进行每年一审,并且对于四类行为不规范行为处以1万以上3万以下罚款,此举将打开全国污染状况详查前奏。
      
      继续看好土壤行业,十三五最具弹性的方向。虽然整个行业盈利模式尚待进一步完善,但修复行业蓝海市场确定,且随着“土十条”出台推动行业景气度提升,各地政府纷纷出台地方土壤修复政策开始试点,行业拐点渐显。我们认为土壤修复行业将是十三五期间环保行业最具弹性的发展方向,本次《办法》出台将利好三类公司:1、环评;2、第三方检测以及监测公司;3、土壤修复以及隔离。
      

      (原标题:土壤管理办法出台利好三类企业)

    (来源:投资快报)

首 页  |  公司简介  |  产品中心  |  检测仪器  |  分析测试  |  最新公告  |  新闻中心  |  在线订单  |  订货指南  |  联系我们 | BMAP | GMAP
广州分析测试中心科力技术开发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2
国家标准物质网  顾客服务中心:020-87684186  www.gdgbw.com   【百度统计】
*本站相关网页素材及相关资源均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速告知,我们将会在24小时内删除* 粤ICP备09211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