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您好,欢迎来到广州分析测试中心科力技术开发公司!
 购物车(0)   [免费注册]  [会员登录]  联系我们 | 在线留言
热门关键字:国家标准物质环境标准样品标准溶液化学对照品进口标准品天然产物对照品药品对照品
订购产品/资料中心:

新闻中心

news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广州总部
  • 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37号楼214室(广东省科学院内)
  • 电话(总机):020-87684186 
  • 联系QQ:中广测标准品 2216645544
  • 销售部(分机): 
  • 广东省/港澳地区: 605、607、609
  • 全国(广东省以外) :604、608
  • 市场部(分机):615、616
  • 采购部(分机):601、602
  • 进出口(分机):612、613
  • 传  真(分机): 606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农业部为八种农药品种立规矩

  • 发布日期:2016/11/3 16:06:39 阅读次数:1300
  •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日前农业部决定对2,4-滴丁酯、百草枯、三氯杀螨醇、氟苯虫酰胺、克百威、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磷化铝等八种农药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一、不再受理、批准2,4-滴丁酯(包括原药、母药、单剂、复配制剂,下同)的田间试验和登记申请;不再受理、批准2,4-滴丁酯境内使用的续展登记申请。保留原药生产企业2,4-滴丁酯产品的境外使用登记,原药生产企业可在续展登记时申请将现有登记变更为仅供出口境外使用登记。
      二、不再受理、批准百草枯的田间试验、登记申请,不再受理、批准百草枯境内使用的续展登记申请。保留母药生产企业产品的出口境外使用登记,母药生产企业可在续展登记时申请将现有登记变更为仅供出口境外使用登记。
      三、撤销三氯杀螨醇的农药登记,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禁止三氯杀螨醇销售、使用。
      四、撤销氟苯虫酰胺在水稻上使用的农药登记;自2018年10月1日起,禁止氟苯虫酰胺在水稻上使用。
      五、撤销克百威、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在甘蔗上使用的农药登记;自2018年10月1日起,禁止克百威、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在甘蔗上使用。

      六、生产磷化铝农药产品应当采用内外双层包装。外包装应具有良好密闭性,防水防潮防气体外泄。内包装应具有通透性,便于直接熏蒸使用。内、外包装均应标注高毒标识及 “人畜居住场所禁止使用”等注意事项。自2018年10月1日起,禁止销售、使用其他包装的磷化铝产品。

    (中国农药网)

首 页  |  公司简介  |  产品中心  |  检测仪器  |  分析测试  |  最新公告  |  新闻中心  |  在线订单  |  订货指南  |  联系我们 | BMAP | GMAP
广州分析测试中心科力技术开发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2
国家标准物质网  顾客服务中心:020-87684186  www.gdgbw.com   【百度统计】
*本站相关网页素材及相关资源均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速告知,我们将会在24小时内删除* 粤ICP备09211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