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环境保护部联合挂牌督办的“上海垃圾非法倾倒苏州太湖西山岛案”日前有了最新进展:截至目前,江苏省检察机关已依法批捕涉嫌污染环境罪等犯罪嫌疑人3人,决定逮捕涉嫌渎职犯罪嫌疑人2人。
7月1日,8艘装载垃圾的船只从上海行驶至江苏省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码头停靠,欲将垃圾倾倒至戒毒所内废弃宕口堤岸。据调查,这些垃圾来自上海市嘉定区、长宁区,主要为建筑垃圾和少部分生活垃圾,由昆山市锦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转运。6月15日以来,该公司已陆续倾倒垃圾约2万余吨。目前,江苏省已完成倾倒垃圾清运处置工作。
8月24日,最高检、公安部、环保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对包括“上海垃圾非法倾倒苏州太湖西山岛案”在内的两起环境污染案件挂牌督办。
据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犯罪嫌疑人陆某某和王某某在没有与江苏省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签订协议或达成合意的情况下,偷倒固体废物合计23336.3吨,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日前,吴中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陆某某、王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同时,因犯罪嫌疑人孙某某虚构与江苏省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有宕口、低洼地填埋工程的事实,骗取陆某某、王某某工程押金25万元,吴中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孙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此外,江苏检察机关还对该案所涉职务犯罪进行了严格查办。9月5日,苏州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江苏省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基建科科长张某决定逮捕;9月9日,依法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韩某某决定逮捕。
据悉,该案涉案的上海6家码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中,有4人被苏州警方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刑事拘留,有6人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正在侦办中。
摘自: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