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甲亢等因碘超量而引发的疾病频繁,“碘盐含量超标”的说法甚嚣尘上。中国国土广袤,水土差异很大,全国统一的35mg/kg碘盐含量显然是有欠缺的。经过近20年连续的被动补碘,我们还吃的碘是否过量,是否有隐患?
卫生部的《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指出,尽管全国水平处于可接受水平,但有约5个省区处于过量水平,16个省区市处于大于适宜量水平,因此有下调余地。
这就是此次碘盐含量颁布“陕西标准”的基础。
此次“陕西标准”比之前的国标35mg/kg有了较大的下降。陕西省的专家一致认为,陕西省食用盐碘含量以25mg/kg为宜。该标准将于2012年3月15日开始实施。
观点 食盐加碘 仍很必要
在卫生部公布的5个碘过量的省区中,并没有陕西省,陕西省只是处于 “大于适宜量水平” 的16个省区。
制定碘盐“陕西标准”,不是一件简单事情,陕西省为此成立了由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西安市卫生局以及西安市疾控中心8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专家组开了很多次论证会。专家组在听取陕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关于调整陕西省食用盐碘含量的意见》专题报告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讨论,一致认为:继续实施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对满足广大居民的碘营养水平需求仍十分必要。25mg/kg的“陕西标准”是适宜的 (允许碘含量的波动范围18-33mg/kg)。
专家指出,碘盐浓度调整后,还将进一步加强各类人群的碘营养水平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进行评估、调整,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食用盐碘含量》标准的主要研制人、卫生部碘缺乏病专家咨询组组长陈祖培说:“这是一次很正常的微调,这样的调整并不意味着我国人群补碘过量。”
对于患有甲亢等疾病、怕“碘盐”的居民,可持医院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购买无碘食盐。
解惑 因地制宜 因人而异
卫生部此次确定的食盐碘含量,将由20-60毫克/千克,调整为20-30毫克/千克。像陕西省就调低了近一半。有关专家称,调整是为了更多地区人群的碘营养接近理想的适宜水平。
专家指出,碘过量对健康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不仅可使甲亢的危险性提高;可使隐性的甲状腺自身免疫性疾病转变为显性疾病,长期碘过量也可使甲减或亚甲减患病的危险性提高。碘盐标准“因地制宜”,是对以往补碘机制的一种制度纠偏,对于“科学补碘”意义深远。
标准细化到省一级,是否就够用了呢?陕西地域狭长,南北跨越1000余公里,陕南、关中、陕北三个地区的水土很不相同,食用同一个标准是否合适?
就此疑问,本报记者采访了陕西省卫生厅一位专家。他认为像陕南、陕北这些地区,具体怎么把握标准目前不好说。现在的标准只是个平均数,而且食盐是由盐务部门生产的,他们也只是生产一个平均标准。
专家说,总体来说西北地区碘缺乏,而日常补碘,碘盐并非唯一选择,像海产品、鱼虾中都有丰富的碘,大家可以多途径摄取、补充碘。而且,每个人每天摄入碘盐的克数也不一样,一般小孩每日的碘推荐摄入量为50微克,成人为150微克。
陈祖培表示,全国各地人均食盐量有多有少,孕妇、儿童、普通人碘需求量各不相同,所以固定值已经难以满足社会需要,因此将采取“20—30mg/kg”的动态管理。
专家最后指出,人体需要的碘含量也是有浮动范围的,标准只能定个平均标准,然后有相应的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