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您好,欢迎来到广州分析测试中心科力技术开发公司!
 购物车(0)   [免费注册]  [会员登录]  联系我们 | 在线留言
热门关键字:国家标准物质环境标准样品标准溶液化学对照品进口标准品天然产物对照品药品对照品
订购产品/资料中心:

新闻中心

news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广州总部
  • 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37号楼214室(广东省科学院内)
  • 电话(总机):020-87684186 
  • 联系QQ:中广测标准品 2216645544
  • 销售部(分机): 
  • 广东省/港澳地区: 605、607、609
  • 全国(广东省以外) :604、608
  • 市场部(分机):615、616
  • 采购部(分机):601、602
  • 进出口(分机):612、613
  • 传  真(分机): 606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农业农村部下发紧急通知加强海参养殖用药监管

  • 发布日期:2020/8/5 10:00:40 阅读次数:859
  •        为切实加强海参养殖用药监管,不断加大对违法违规使用农药和禁用药、销售原料药以及无证经营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农业农村部17日下发《关于加强海参养殖用药监管的紧急通知》,组织各地开展海参养殖违法违规用药专项整治行动。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7月17日至8月31日的专项整治行动中,对海参养殖使用敌敌畏等农药、孔雀石绿等禁用药、氧氟沙星等停用药和假、劣兽药,以及无证经营兽药、销售原料药给养殖者和销售假、劣兽药等行为,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的摸底清查。要深入实施药残监控和监督抽查,开展养殖环境药残检测,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药、售药行为严厉打击,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姑息,严厉整肃海参养殖用药和兽药经营市场秩序。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快健全海参用药日常监管机制,认真查找日常监管工作中的漏洞和短板,加快建立长效机制。要指导养殖者推行水产健康养殖,自觉规范海参养殖日常生产、用药行为,同时加强对养殖企业和养殖户的执法巡查。积极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广泛向海参养殖者普及法律知识,警示其禁止使用农药,假、劣兽药和禁用药,教育兽药经营者不销售原料药给养殖户,不销售假、劣兽药。

            农业农村部将调度、督导各地整治情况,并及时将相关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布。


    (来源:农村农业部)


首 页  |  公司简介  |  产品中心  |  检测仪器  |  分析测试  |  最新公告  |  新闻中心  |  在线订单  |  订货指南  |  联系我们 | BMAP | GMAP
广州分析测试中心科力技术开发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2
国家标准物质网  顾客服务中心:020-87684186  www.gdgbw.com   【百度统计】
*本站相关网页素材及相关资源均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速告知,我们将会在24小时内删除* 粤ICP备09211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