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加大对水污染处罚力度,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
12月7日,《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在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会议决定将该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中国政府网12月7日21:36发布了上述消息。
新华社报道称,中国的水污染防治法自1984年审议通过后,先后于1996年和2008年进行了两次修改。相关专家指出,水污染防治法执行过程中,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企业违法排污现象屡禁不止。同时,我国在水污染防治中存在着末端控制污染为主、源头预防不够;同一流域水源功能管理上存在“部门分割”的“九龙治水”现象。
环保部副部长赵英民介绍称,2016年1-9月份,全国水环境有监测数据的1922个监测断面中,166个是劣Ⅴ类,占总数的8.6%,1351个水质是Ⅲ类以上水质。
中国政府网消息显示,《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强化地方责任,突出饮用水安全保障,完善排污许可与总量控制、区域流域水污染联合防治等制度,加严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大对超标、超总量排放等的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