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工信部印发《关于发布2016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重点项目指南的通知》,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重点项目,主要支持产业共性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及设施、重点领域关键问题解决方案两个方面共18个重点任务,其中多项任务均提到提升检验检测能力,预测第三方检测、科学仪器设备等行业将迎来重大利好。
2016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重点任务汇总表
序号 |
重点任务 |
主要内容和实施目标 |
联系人及电话 |
补助方式和补助比例 |
组织方式 |
备注 |
一 |
制造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
支持动力电池、增材制造、机器人领域创新能力建设。建设动力电池测试验证能力、中试孵化能力、人员培训培养能力及其他公共服务能力。为整车企业提供产品设计、验证等服务;孵化一批高技术动力电池相关企业,实现75套/年的检测能力,10000套/年的中试能力。构建增材制造创新中心整机及关键零部件等方面测试验证、中试孵化等行业服务能力。为行业提供人才培养、大数据服务,每年实现2项成果产业化,5年内孵化2家增材制造行业优势企业;支撑相关重点领域发展。构建机器人整机及关键零部件检验检测能力、机器人核心零部件中试考核和示范条件、中试孵化能力、应用示范能力及行业支撑服务能力。提供新产品和零部件检测验证、应用示范等公共服务;5年内完成30个典型领域机器人应用解决方案;每年实现3项科技成果产业化。 |
科技司 |
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50%,单个项目补助总金额不超过3亿元。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 |
采用评审方式组织项目 |
申报单位须符合《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相关要求。 |
二 |
通信产业链配套完善 |
开发T级高性能交换矩阵和交换接入芯片,并实现产业化,满足网络通信要求。研制兼容EPON/GPON / XGPON1 / 10GEPON / 10G以太网的多模光接入局端芯片和下一代光接入终端芯片,以满足宽带光接入需求。 |
电子信息司 |
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补助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支持不超过4个项目。 |
采用招标方式组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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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信息产业核心技术能力提升 |
以集成电路技术为核心,打造信息技术领域服务平台,建立“芯片-软件-整机-系统-信息服务”的产业生态体系。围绕智能传感器、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建设若干“芯火”平台,为小微企业、初创企业和创业团队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平台建成投入运营后,每年开发30个以上创新产品和5项以上创新服务,实现产值50亿元以上。推进用于高性能、低噪声光纤放大器的掺铒光纤产业化,具体技术指标:1.衰减(在1200nm)≤8dB/km;2.吸收系数(1530nm)在5-8dB/m范围内;3.模场直径(1550nm)在5-7μm范围内;4.包层直径在125±1μm精度范围内;5.工作温度-55℃-85℃;6.截止波长控制范围为920±50nm;7.纤芯数值孔径0.20-0.25。 |
电子信息司 |
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补助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 |
采用招标方式组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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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智能产业基础支撑能力提升 |
支持智慧健康养老、智慧交通等领域信息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实现较为完善的智慧健康养老的产品体系及不同资源健康养老数据和服务信息的互联互通。设计及应用不少于5种智慧健康养老终端产品,建设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对接不少于10家医疗机构,应用覆盖家庭数量不少于20万户,支持不少于4种老年人常见慢性病的远程数据采集和管理。加快智慧交通关键技术与产品的产业化;形成车载电子设备、宽带通信、移动互联网与汽车的融合创新试验验证环境,服务企业大于10家,检测智能车载设备种类大于50款;测试服务能力大于2000小时/月。支持新高精度北斗导航定位车载集成应用,支持LTE-V、RFID、车载雷达等V2X场景交互显示与操作。 |
电子信息司
010-68208228 |
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补助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支持不超过4个项目。 |
采用招标方式组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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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面向行业大型制造企业“双创”平台服务应用推广 |
围绕社会大众创业创新需求,遴选和支持3家大型制造企业,联合上下游,建设面向中小企业、行业、全社会创新需求的“双创”服务平台,探索建立专业咨询、人才培训、检验检测、投融资等“双创”服务体系,推动企业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资源开放共享,发展从创意到技术、从技术到产品和从产品到产业的多级孵化模式,为中小企业“双创”活动提供支持。 |
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 |
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50%,单个项目补助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 |
采用招标方式组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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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工业云和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应用推广 |
选择条件成熟、显示度高、带动性强的行业,支持3家科研机构或大型企业,联合上下游,分别建设2个公共工业云服务平台和1个工业大数据服务平台。发展满足特定需求的计算存储资源、平台软件、应用软件共享和租用等工业云服务,开展工业云服务推广应用,降低中小企业信息化门槛。探索开展工具库、模型库、零部件库、标准库、知识库等工业设计资源库的集成共享,促进网络化协同制造,优化生产组织效率。提供设备预测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能源管理、精准营销等服务,增强多元异构数据的集成、建模、分析服务能力,探索基于工业大数据的服务新模式,面向社会开展推广应用,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业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模式。 |
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 |
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50%,单个项目补助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 |
采用招标方式组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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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行业系统解决方案应用推广 |
遴选、支持1家科研院所或大型企业,开展大型ERP、CRM等解决方案应用推广。遴选和支持2家科研院所或大型企业,支持面向装备制造行业的知识库、模型库、工具集等基础资源库建设,提高面向产品和工艺的虚拟设计、仿真验证、过程质量管理能力,探索建立集系统工程、知识工程、综合设计于一体的精益研发服务。遴选和支持2家石化、钢铁等行业大型企业,开展协同创新,探索工业软件、嵌入式系统、行业模型库、专业工具集、大数据平台、工控安全防护等集成技术应用及推广机制,提升集全面感知、设备互联、协同优化、预测预警、精准执行、工控安全保障于一体的整体解决方案供给能力。 |
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 |
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50%,单个项目补助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支持不超过5个项目。 |
采用招标方式组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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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信息物理系统测试验证解决方案应用推广 |
围绕信息物理系统设计、仿真、工艺、制造、管理服务等智能制造应用过程中所面临的基础技术和标准需求,支持科研机构或大型企业,联合上下游,建立2家共性关键技术测试验证与应用推广平台,重点开展物理单元建模、数据互操作、标准协议兼容、异构系统集成、工业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共性关键技术测试验证和应用推广,推动跨界技术融合创新与集成应用。在钢铁、电子、装备制造等行业,支持2家科研机构或大型企业,联合上下游,开展信息物理系统测试验证及应用推广,开发通用及专用工业软件,探索产品及生产过程虚拟仿真、开发制造一体化、企业资源管理与制造执行系统集成、新型工业操作系统及工业APP等应用模式,打造信息物理系统行业应用生态体系。 |
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 |
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50%,单个项目补助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支持不超过4个项目。 |
采用招标方式组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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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儿童用品有效供给能力提升 |
开展国际先进标准对标,实施项目的企业产品国际标准采标率达到或接近100%,产品品质显著提高,进口和从境外购买儿童用品、服装逐步下降。 |
消费品工业司 |
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20%,单个项目补助总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支持不超过6个项目。 |
采用评审方式组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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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儿童食品药品供给保障能力提升 |
支持儿童食品企业开展质量检测体系改造和提升,完善相关设备及设施。使企业能够对产品及原料质量安全标准、主要掺假物质的定性或定量检验项目进行检验,能为行业内中小企业提供委托检验等服务,提升行业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
消费品工业司 |
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20%,单个项目补助总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支持不超过6个项目。 |
采用评审方式组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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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工业互联网体系架构综合创新平台建设 |
一是形成工业互联网体系架构和发展路径,二是搭建工业互联网体系架构综合创新平台,对工业互联网体系架构、关键技术、标准、软硬件、解决方案进行技术验证,三是推动工业互联网生态环境构建,促进我国工业互联网关键设备与解决方案的整合。工业互联网体系架构综合创新平台将形成能够为各行业、各领域进行综合试验验证的软硬件环境,通过包括生产模拟基础环境、网络互联试验验证系统、标识解析试验验证系统、工业云大数据及应用支撑试验验证系统、安全试验验证系统等子系统,能够实现对工业互联网整体解决方案和业务模式的试验验证。 |
信息通信管理局 |
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50%,单个项目补助总金额不超过4800万元,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 |
采用招标方式组织项目 |
也可由项目建设所在地省级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
十二 |
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系统集成创新应用 |
利用无线射频、图像识别、激光蚀刻等自动化标识技术手段采集产品、设备、零部件所关联的标识数据,通过与主要标识解析系统对接所提供的标识查询、标识解析、标识发现、标识认证等服务,加强MES、ERP、PDM、SCM、PLM系统之间的集成和互联。推动标识技术在产品端的应用,加强产品制造商、产品拥有者、产品本身的三方身份标识关联。支撑面向工厂内的柔性制造和智能生产、面向工厂外的远程控制和关键产品追溯、面向工厂内外结合的个性化定制和全生命周期管理等集成创新应用。 |
信息通信管理局 |
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补助总金额不超过1500万,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 |
采用评审方式组织项目 |
也可由项目建设所在地省级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
十三 |
工业互联网网络化改造和集成应用项目 |
1.面向生产制造过程,通过应用有线、无线等通信技术,加强生产装备、传感器、控制系统与管理系统等的广泛互联,提升工业数据获取能力。开展基于云计算、大数据技术的海量工业数据有效集成与分析,推进生产的智能化决策。 |
信息通信管理局 |
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补助总金额不超过1800万元,支持不超过4个项目。 |
采用评审方式组织项目 |
也可由项目建设所在地省级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
十四 |
工业互联网管理支撑平台 |
1.支持开展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管理平台建设,对标识所有者、标识使用情况、标识生命周期等信息进行统一的备案管理,监测工业标识解析系统的运行情况,对标识解析信息进行分析和挖掘,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管理提供支撑。 |
信息通信管理局 |
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50%。单个项目补助总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 |
采用招标方式组织项目 |
也可由项目建设所在地省级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
十五 |
中药质量提升和保障基地建设 |
包括常用优质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及濒危稀缺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在已公示的2014、2015年度中药材提升与保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择优滚动支持。 |
消费品工业司 |
分阶段绩效评价后补助,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20%,单个项目补助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支持不超过25个项目。 |
采用评审方式组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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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
中药材供应保障公共服务平台 |
为100家以上中药企业提供中药材快速鉴别、有效成份和有害物质检验检测等方面的专业化服务。有能力面向全行业提供高质量仓储、物流、供应链金融等服务,具有较强的中药材储备能力。 |
消费品工业司 |
分阶段绩效评价后补助,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30%,对于公益性较强的不超过50%,单个项目补助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 |
采用评审方式组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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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
质量品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向 |
在线推广质量功能展开、失效模式和效果分析、可靠性技术、统计技术、测量系统分析、产品质量先期策划、生产件批准程序、质量可靠性整体解决方案等质量技术方法,为企业提供在线培训、答疑、案例分享等服务;共享质量管理调查统计数据、调查成果等信息;为企业在线提供质量管理诊断、质量管理水平评估、质量管理成熟度评价等服务;编制工业企业质量品牌地图;系统采集产业集群区域品牌试点示范区重点产品采标信息。实现从知识学习、方法应用到人才培养的质量品牌全过程推广服务能力,在线为不少于10000家工业企业提供质量技术方法及品牌培育的应用推广服务;形成在线收集产业集群区域品牌试点示范区标准信息数据能力。 |
科技司 |
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50%,单个项目补助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 |
采用招标方式组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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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
行业非竞争性共性质量技术问题解决方案推广应用方向 |
解决高端装备用旋转机械中转子系统故障频发、可靠性不高的问题,掌握转子系统的故障辨识技术,建立一套旋转机械故障数据辨识的软硬件系统以及可靠性分析与提升的软件平台,形成转子系统典型的故障数据库,制定转子系统可靠性提升的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形成可靠性提升解决方案,向国内50家以上生产企业进行推广应用,以解决同类设备的安全服役问题,提高旋转机械的服役可靠性与安全性水平。搭建高端装备用伺服系统可靠性验证试验平台1套;完成伺服系统可靠性设计与验证分析报告;形成伺服系统可靠性设计和验证指南;开展不少于50个型号的伺服系统产品应用,提升相关产品MTBF指标至少30%以上,其中工业机器人用伺服系统产品MTBF指标达到5000h以上。 |
科技司 |
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50%,单个项目补助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 |
采用招标方式组织项目 |
以下为全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2016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重点项目指南的通知
工信部规函〔2016〕4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中央企业,各有关部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中国制造2025》等文件精神,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的实施意见》要求,促进制造业创新发展、提质增效,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重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围绕落实《中国制造2025》及相关专题规划,推进“6+1”专项行动,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且市场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谋求实现率先突破。严格控制小、散项目,避免“摆摊子、撒胡椒面”。
(二)创新模式优化流程。积极探索新模式、新方法,转变政府职能,通过政务公开、引入第三方、招投标、网上公示等多种形式提高项目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减少行政干预和自由裁量权。
(三)统筹协作加强监管。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明确各级主管部门、中介机构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确保项目信息真实、执行得力,达到预期效果。
二、重点任务情况
围绕《中国制造2025》年度任务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年度中心工作,主要支持产业共性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及设施、重点领域关键问题解决方案两个方面共18个重点任务。
(一)产业共性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及设施
围绕重点行业、关键领域技术基础、标准制定和咨询评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支持制造业重点领域创新能力建设,“制造业+互联网”公共平台建设,工业互联网技术架构构建和验证、监控能力建设,以及全领域生产管理和质量管控体系标准化建设。
(二)重点领域关键问题解决方案
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任务,按照实施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重点支持关键电子信息产品支撑能力提升、改善重要短缺消费品供给能力、中药材保障能力提升、行业系统解决方案应用推广以及行业非竞争性共性质量技术应用推广。
三、有关要求
(一)关于组织方式
1.采用评审方式组织项目的重点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遴选项目。
2.采用招标方式组织项目的重点任务,在本指南发布后,将由第三方招标机构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网”等网站另行发布招标公告。请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中央企业组织本地区、本企业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竞争力、项目符合要求且具有建设条件的实施单位,做好招标准备工作。
3.所有申报项目需经项目建设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集团公司等出具推荐意见;部属单位不需推荐,可直接申报或参加投标。
(二)关于资金支持方式
1.原则上仅支持市场不能有效解决、确需国家支持的领域。对于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本专项资金。研发类、试点示范类项目,不属于本专项支持范围。
2.平台类重点任务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30%,其中公益性强、投资大、难度高的可提高到不超过总投资50%;应用推广类重点任务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20%,其中公益性强、投资大、难度高的可提高到不超过总投资30%。
3.专项资金按照《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320号)管理,原则上主要用于项目的仪器仪表、设备及软硬件工具、信息资料、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与改造、试验费、材料费、燃料动力费、人工费和种源费(限中药材领域)等支出,不得用于上述内容以外的其他支出。
(三)关于优先支持
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内的优势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四)关于项目库建设
为做好项目组织和管理工作,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公司、部属单位组织实施单位及时填报《中国制造2025》重大项目库。
四、申报方式和截止时间
(一)每一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和部属单位均为一个申报主体,原则上一个申报主体每个重点任务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采用招标方式组织项目的重点任务不受此项规定限制)。
(二)请于11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申请文件、项目汇总表、各项目实施方案,一式3份,附电子版,详见附件2、3)统一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
(来源:仪器信息网)